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大别山旅游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理论创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和前瞻作用,紧紧围绕大别山旅游经济与文化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根据中心立项建设规划,现将2021年度大别山旅游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研究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重大项目经费2 万元,预期成果为专著或2篇及以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重点项目经费1 万元,预期成果为1篇及以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般项目经费0.5 万元,预期成果为1 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者1万字以上的高质量研究报告。
二、资助的研究领域与方向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大别山旅游经济与文化发展的现实需要,重点以“旅游模式创新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题,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三、申报条件和资格
1、凡大别山旅游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成员和有一定大别山旅游经济与文化理论研究基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校内外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2、已获得国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包括省教育厅其他各类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予立项。
4、在本研究中心已经承担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填写大别山旅游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
五、申报时间
2021年4 月19日-2021 年5 月15日,申报表上交到大别山旅游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黄冈师范学院致远楼 706 室)。
六、结题要求
1、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大别山旅游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资助”字样,且标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
2、对实施不力项目,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停止经费使用。受资助者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触犯刑律或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报请中心学术委员会核准撤销资助。
联 系 人:邓高燕 周业旺
联系电话:0713-8833698
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